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瓯江口产业聚集区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集聚区财政做大做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
企业注册地在瓯江口产业集聚区且全口径向瓯江口财政年纳税入库数在100万元以上各类企业(除房地产业外)。
三、其他事项
(一)本奖项不受惠企政策不重复享受条款约束,企业可同时享受其他惠企奖励政策。
(二)本办法由温州瓯江口产业聚集区管委会财政部门负责解释。